北京市丰台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摄录编设备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摄录编设备资格预审因报名人不足三家,经采购办批准进行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公告有效期:2006年1月9日至2006年1月11日。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中心摄录编设备
采购内容:扫描仪 1台
数码相机 1部
移动硬盘 1个
录音机 1台
流媒体服务平台软件 1套
资源采集制作工作站 2台
流媒体编辑工作站 1台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经销商须具有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授权委托书。
3、近两年同类、同等规模项目的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并具有上述设备的集成能力。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委托书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生产厂家对代理商的授权文件复印件;
(4)供应商近两年同类集成项目的名称及用户负责人联系方式;
(5)所有文件及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人将从合格的报名人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择三家以上报名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项目联系人:李锐、杨海婴
联系方式:67117458
报名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613室(崇文门外大街90号)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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